超壓排放裝置安裝在內蒙古壓力容器上時,按GB/T150壓力容器附錄B的規定確定設計壓力。對于配備液化氣體的壓力容器,如果有冷卻設施,設計壓力應根據工作條件下容器介質可能達到的高溫度確定,否則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確定。
對于外壓容器(如真空容器、液下容器和埋地容器),應考慮正常工作條件下可能出現的內外壓差。
在確定真空壓力容器外殼厚度時,應考慮設計壓力;安裝安全控制裝置(如真空排放閥)時,設計壓力為內外壓差的1.25倍或0.12MPa;無安全控制裝置時,取0.1MPa。
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壓力室組成的壓力容器,即多腔容器,應分別確定各壓力室的設計壓力;在確定公共部件的計算壓力時,應考慮相鄰房間之間的壓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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